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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2-09-13   来源:      [ ]
  加强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是“十二五”广播影视事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十二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一项重要任务。近日,总局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这是继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后的第二个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通知》阐释了加强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实施高山台项目建设是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是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需要,是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需要。《通知》要求,要准确把握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注重实效、保障基本,确保纳入“十二五”实施的1229座高山台站建设数量不突破、实施条件完全具备、建设项目不超范围。《通知》强调,前期工作是实施项目建设的关键,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要求展开,并在《管理办法》基础上,对总体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投资计划等编制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对有关审批流程进行了细化。《通知》对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省区广电部门是本地区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对本地区工程项目的选择、建设内容的确定、建设资金的使用等负有主要责任,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效益负总体责任。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依照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建设管理制度,并加强工程监督,确保工程建设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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