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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刚:在2014年全国广播影视法制工作骨干培训班上的总结讲话
2014-07-31   来源:      [ ]

(2014年7月24日)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参加今天上午的座谈讨论,听到大家客观、中肯、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也想借此机会做一个简短的发言,谈三点意见。

  一、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法治被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培训班上发给大家的资料中整理摘编了部分中央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即将于下半年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还将以法治作为主题。我理解,法治之所以被如此重视,与中国的改革发展和广播影视的行业发展密切相关。

  (一)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因此,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完善制度、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改革不适应实践和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构建新的、科学的体制机制,实现党、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有效途径。

  (二)法治是推进各项事业产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

  习总书记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改革”。法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在于以制度的方式规范、确认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并保障其运行,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实现资源高效利用,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三)广播影视法治是广播影视行业发展和管理的重要支撑

一方面,是防范法律风险的需要。广播影视迅速发展的同时,面临越来越多的法律风险。政府部门行使行政权力、企事业单位参与市场竞争,不懂法、不守法可能有侵权的风险,不会用法,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运用法律手段识别、防范和化解风险,对于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至关重要。另一方面,是加强规范管理的需要。商业化、全球化以及新技术发展带来的媒体融合等问题,给广播影视管理工作带来很大挑战,如何既推动行业发展,又保持媒体公信力和社会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视听权益,需要创新管理理念,通过法治寻求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措施。

  二、如何进一步推进广播影视法治建设

   在刚才的讨论中,同志们提出了当前广播影视行业发展、法制建设中的问题和不足,也提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围绕几个方面:

   一是广播影视立法工作。大家反映当前立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层级偏低,操作性不强,存在制度空白等。解决立法的问题,要积极推动总局重点立法项目。目前《电影产业促进法》正准备上报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按照立法程序,下半年很有可能提交全国人大审议,这将成为广播影视领域第一部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在电影法立法工作基本完成后,总局将开始实质性推动《广播电视法》的立法工作。这项工作也有了一定基础,包括与国务院法制办共同开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立法后的评估工作,围绕这部法需要规范的内容进行了一系列理论研究和基础调研等。还要加强地方立法。通过地方立法细化补充国家和总局层面的立法,为广播影视管理发展提供更充分、更具操作性的法律依据。这次培训班上有省局的同志介绍了地方立法的经验,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同时,要关注其他领域相关立法。比如《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积极反映广电诉求,维护广电权益。

  二是广播影视依法行政和执法工作。依法行政和执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反映出广播影视系统还习惯于传统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与法治的要求还有距离。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要继续推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蔡部长今年上半年曾专门批示,对总局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进行了再次重申和要求。省局的同志们也可以互相学习和借鉴,推动建立这一制度,把住“发文关”。要恪守职权法定,严格依法办事。法律赋予的职责必须履行好,没有法律依据的不得越权行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要做好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的衔接工作。要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加强广电部门与执法队伍的联系,加强对综合执法中共性问题的研究。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总局正在筹备网络执法培训,下半年还将举办2014年广播影视综合执法培训班,着力提高基层综合执法人员的广电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是法制培训工作。通过多年的普法,广播影视系统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有了很大提高,但仍存在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强的问题,要继续加强法制培训工作。要加强对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尤其是新闻出版与广电合并后,政策法制司要多组织培训和学习,多创造沟通交流的机会,让大家尽快熟练掌握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两个领域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对非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结合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培养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研究情况、分析问题、解决难题的能力。尤其要通过讲座、培训、法律服务、风险提示等多种方式,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要加强对基层从业人员的培训。通过远程教育、建立师资库等形式,加强和支持基层从业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使法律规定落到实处、执行到位。

    四是法制人才的培养。这个问题关乎大家切身利益,是大家都非常关注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作为法律专业服务人员,在健全内部运行机制,提示和防范风险,解决专业法律问题方面起着关键性作用。“法律顾问制度”对于法制工作人员的个人发展同样具有重要作用。广播影视领域如何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的要求,政策法制司要牵头研究,推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在内、外部法律顾问共同防范化解风险的同时,为法制工作人员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和平台。

  广播影视法治工作既要规范管理、做好导向把关,也要促进发展、为行业保驾护航;既要有“把关”的意识,也要有动态的发展的理念。尤其要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为广播影视行业发展创造机会。《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出台将有效助力电影行业发展,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同样需要以法治保障和促进发展。

  三、广播影视法制工作者如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新形势、新任务和不断发展的客观实践,对广播影视法制工作者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体会,法制工作者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既要坚守与坚持,也要创新与发展,至少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带头学法,提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习总书记指出“学习,特别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这是领导干部开展工作要做的基本准备,也是很重要的政治素养”。学习法律制度,不仅要掌握规律性的总结,更要根据制度制定决策、实施管理。要心存法治信仰,树立法治思维,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作为法制工作人员,更要带头学法,熟练掌握运用法律知识,在学法用法方面起到示范作用。

  二要提高能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要具备战略思维能力。在高度上要纵观全局,有大局意识,在广度上,要善于总结历史、创新现实、前瞻未来。要加强法律逻辑与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用法律思维观察分析问题,从专业的视角,运用专业的知识,提出专业的意见。要注重法治实践锻炼,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通过法治实践、法律服务积累经验,培养在纷繁复杂的矛盾中发现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注意权衡利弊、兼顾各方利益、周全缜密地化解风险。

  三要坚守底线,敢于担当,积极有为。要坚定法治信仰,固守法治底线。随着广播影视各项改革的深入,许多体制机制问题最终都可能转化为制度矛盾和法律冲突,法制机构成为防范风险最重要的,甚至有可能是最后一道防线。法制工作者必须秉持对法律的信仰和忠诚,坚守法律的原则和正义。要创新工作理念,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刚才大家提到个别领导不重视法制工作的问题,我想,“有为才有位”,工作有了成绩和亮点才更能引起领导和业务部门的重视。法制工作者要注重沟通方式和技巧,不只说“不能办”,还要说“怎么办”。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法制工作是辛苦、清苦、艰苦的工作,也是对领导干部全方位的最好的历练,要有担当的勇气,保持责任心、进取心、决心和恒心。

    近年来,广播影视法制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和成绩,得到总局领导的认可和肯定,这凝聚了在座各位的心血和汗水。未来,广播影视法制建设仍肩负艰巨任务,也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希望我们一起努力,通过创造性的劳动推动广播影视法制建设和广播影视繁荣发展。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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