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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总署印刷发行管理司司长王岩镔就印刷复制发行监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答记者问
2012-09-07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 ]


    从今年3月新闻出版总署开展印刷复制发行监管专项行动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级监管部门共对355家印刷企业给予罚款行政处罚,对67家印刷企业给予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吊销了29家印刷发行企业的许可证,还有一部分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近日,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发行管理司司长王岩镔就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当前印刷复制发行业面临的监管形势和任务。
    王岩镔:随着党的十八大日益临近,印刷复制发行业进入监管的特殊时期,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同时,产业转型升级还面临诸多困难,距离实现稳中求进的目标还有差距。按照今年“扫黄打非”工作和《关于开展加强印刷复制发行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年初的监管工作会全面部署了今年的监管工作,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违规企业,必须坚决“查处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
    记者:从吊销企业许可证的重大案件看,当前违法违规主要有哪些情况?
    王岩镔:主要有违规印刷非法出版物,如广东省广州宏丽印刷有限公司印刷非法出版物《巨贪背后的情妇》等,这些图书随意猜测社会热点事件,甚至内容低俗、不堪入目;违规印制含有低俗内容的广告宣传印刷品,如河北省石家庄市利宁印刷有限公司非法印制《健康有约男性专刊》、《中华健康信息导报》等含有低俗内容的医疗广告,四川省成都珈美印务有限公司印制大量色情小卡片,此类印刷品内容低俗、影响恶劣,极易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盗版盗印畅销书籍,如河北省三河市杨庄镇第七印刷厂盗印《狼图腾》、《易中天全集》、《宋朝那些事儿》,广州市潇鑫印刷有限公司盗印《读者》等,严重侵犯了有关出版单位的版权,影响了正常的出版物市场秩序。
    违法违规行为还有超范围经营印刷出版物,如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新兴印刷厂、山东省肥城市岩土工程公司印刷厂、广州宏丽印刷有限公司擅自超范围承印图书,这已成为印刷非法出版物,盗版盗印的重要隐患;违规印刷宗教类出版物,通过互联网接受印刷委托,如甘肃省兰州新视野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印制宗教类印刷品,陕西省西安市新盛印务有限公司通过腾讯QQ,接收宁夏某广告中心委托印制宗教类印刷品,均未验证留存准印手续。
    记者:各地查处工作中有哪些特点?还有什么问题?
    王岩镔:各地印刷复制发行监管工作能够围绕大局、履行职责,落实好今年的监管目标,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各地迅速部署,开展督查。北京、浙江、江西、湖南、广东等省(市)局的分管局领导还亲自带队检查。二是严查违规。各地力求从严查处,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协调。许多地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案件进行联合查处。四是多措并举。河南省郑州、新乡等地按照风险程度将印刷企业预警等级分为“蓝、黄、红”三个等级,逐级提高检查频次,上海市新闻出版局通过年度核验取缔了上海美沪印刷新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印刷企业,甘肃省指导各地建立行业协会加强自律,湖南省株洲市电视台连续播出专项行动公益广告。
    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部分地区没有完成今年设定的监管目标。有的对已发现的问题处罚力度不大;有的查处案件不够迅速果断;有的检查工作流于形式;有的甚至对监管工作仍有抵触情绪,这反映了部分地区在管理中存在重发展而轻监管的倾向。
    记者:总署对下一步的印刷复制发行监管工作还有什么要求?
    王岩镔:第一,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三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迎接党的十八大 深化“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这个大局,深化印刷复制发行监管专项行动。
    第二,各地下一阶段要结合年初制定的监管任务,重点查处印制非法出版物、印制低俗内容印刷品、盗版盗印、超范围经营、违规印制宗教类印刷品、印制销售盗版和非法出版的中小学教辅材料等行为,对违法违规问题从快查办,依法从严处理。
    第三,各地要协调本地新闻媒体将深化专项行动作为宣传报道重点,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守法经营自觉性。
    另外,鉴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部门根据当前形势正在部署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总署印刷复制发行下半年的监管专项检查工作,一并纳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的巡回督查,统筹进行安排,不再另行组织。

作者:左志红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发布时间:201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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