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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首例利用网络制黄贩黄案首犯一审被判12年
2007-11-14   来源:      [ ]

  2007年10月25日,由自治区“扫黄打非”办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督办的广西首例利用网络制黄贩黄案在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覃荣义、邱建平、邱建强无视国家法律,以牟利为目的,复制、贩卖淫秽物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其中首犯覃荣义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邱建平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7万元;邱建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万元。
  2003年7月,案犯覃荣义通过ICQ认识一个自称是境外人士,昵称为“William”(威廉)的网民。通过一段时间的交流,覃荣义得知其在境外专门从事黄色网站经营,在取得“威廉”的信任后,主动提出由“威廉”在境外设立黄色网站并提供黄色淫秽片源,自己作为该网站在大陆的唯一代理人,负责维护和更新网站,管理网站留言板,组织刻录和投寄黄色淫秽光盘给订购者。
  在与“威廉”达成协议后,覃荣义伙同邱建平、邱建强等人预谋,从2005年8月开始,购买了电脑及光盘刻录机等设备,即在互联网上利用设在境外的号称“亚洲第一色情网站”和“成人碟专卖店”网站开始进行制黄贩黄的违法活动。覃荣义等人利用上述两个网站发布黄色淫秽信息,网站上常列有黄色淫秽影片近千种,并以每张25-30元供人选购。从2005年8月至2006年7月14日案发被查获,经专案小组近半年的调查取证,确认覃荣义等人利用网络按照订单将所复制的5660张淫秽光盘贩卖到全国各地,并违法获利169816元。另外在2006年7月14日端掉其窝点时,当场还缴获了淫秽母碟2519张及已刻录复制好的淫秽光盘81053张。经市公安局鉴定,均为淫秽光盘。
  此案从2005年底群众举报开始,柳州市“扫黄打非”办及柳州市公安部门就高度重视、紧密配合,在初步掌握情况后即组成由新闻出版局、公安柳北分局及网监部门组成的专案小组进行查办。为加快案件侦破速度,自治区“扫黄打非”办与区公安厅联合对该案进行督办。经历一年多的侦破、审理,广西首例境外设立网站,境内制作、贩卖淫秽色情物品案件基本结案。

来源:总署出版物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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